2010年10月17日,根据《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园〔2010〕223号),以及现场考核要求和工作安排,盐城市园林局绿化办主任宋希银率领省建设厅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现场考核验收第三组,结束了对我市申报的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李云岘局长、杨学民副局长,以及相关陪同人员听取了专家组的反馈意见。
专家组高度评价了我市创建江苏省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徐州市近年来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力度,不仅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居住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水平也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创建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先进典型。此次,我市共申报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66个,共初步评选出符合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标准的63个,其中达到优良的59个。李云岘局长对专家组5天来的辛苦工作和高度评价表示了感谢。
通过此次省建设厅组织的验收活动,我们得到两个方面重要启示。方面,根据省厅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和此次现场验收情况来看,要快速有效提高创建水平,要重点抓住两点。一是绿量达标是基础,注重植物立体配置是关键。乔木是骨架,要尽可能增加乔木种植量,要栽植“能长大”的树木,提高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植物的立体配置(或称为组团栽植)情况决定了园林绿化的质量、品位、园林艺术水平和景观效果,要建立以乔木为支撑的植物组团栽植模式。二是要严格执行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一票否决”制度。即要严格控制移植古树名木、大规模种植非适生或非同一气候带植物、大面积的草坪和模纹等单层次绿化、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的大型人工水景和假山等工程、大面积的地面铺装等行为。第二方面,通过此次活动,促进了全省同行间的交流、沟通,相互取长补短。如灌南县推行拆墙融绿的办法,不仅提高了城市绿化总体水平,而且创造了城市建筑与绿化有机融合的一种模式,对节约使用土地和打造宜居环境起到积极借鉴作用。为提高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水平,考核验收专家组在现场察看时,对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便于建设单位改进和提高;并建议城市绿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系统,对园林绿化的质量、品位、园林艺术水平和景观效果较为突出的居住区和单位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全面提高本市创建水平。
此次验收活动是从10月11日开始的,省建设厅共组织了六个专家组对全省申报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第三专家组抵达我市时间为10月13日,杨学民副局长和相关人员陪同了考核验收活动。我局园林绿化处何树川作为第四考核组组长,和其他成员一道,对淮安和连云港两市申报的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 |